喝完清水

后还饿的话就吃吧。

梗不外借,分类见合集。

【鹤婶】搏一搏,摩托变单车(一发完结)

鹤婶 ooc

 

 

沙雕欢乐甜

 

 

有熄灯八字母及暧昧词句。

 

 

 

我是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审神者,在经历和上司死皮赖脸的讨价还价之后,终于获得了为期二十四小时的临时休假。至于为什么要为了这次的休假而撒泼打诨丢尽老脸……说起来还挺不好意思的。

 

我想跟鹤丸国永开车。

 

当然,请大家相信我的为人,我是一名作风优良审神者,向来说一不二,就算和婚刀躺在一张床上也只跟他是谈天说地,说一起睡觉就是闭着眼睛睡觉,绝对不干其他事。所以当鹤丸国永听说我们要去现世开车时,脸上的表情也没有多大惊喜,反倒是透着古井无波的通透和睿智。这让我很愧疚,并且决定给他一个惊喜。

 

其实在半个月前,我就考出了驾照,趁着跟鹤丸国永一起收拾行李的功夫,特意拿出来跟他得瑟了一下。由于照片太丑,我拿给他看的时候特意用大拇指遮住了,没想到这种行为反而激起了他的好奇心,我拼命用手指压,他则拼命来撬我的手指。

 

我一个柔弱女子自然没办法在力量上赢过付丧神,在僵持了三秒后,屋内便响起了他鹤鹤鹤的爆笑声。

 

他一边擦着笑出来的眼泪一边感慨我平时的化妆技术真是神奇,居然能大变活人。面对如此不会聊天的男朋友,我抄起枕头就跟他干了起来。一时间床上动静极大,床板嘎吱作响,枕头芯子漫天飞舞。完事后,我和他喘着粗气,四仰八叉得躺在大床上,看白色的鹅毛从屋顶上如雪般飘落。

 

这个场景就像是命运多舛连夜私奔在雪地里相约自杀的小情侣,不太吉利。

 

不知道他是不是跟我想到了一块,我们同时翻了个身,面对面躺好。

 

鹤丸国永屈起胳膊垫在脑袋下面,笑盈盈得看着我。经过激烈的战斗,他衣冠不整,发丝凌乱,本就不怎么矜持的领口早已门面大开,精致的锁骨和漂亮的胸肌就这样大大方方暴露在我眼前,落上几缕白发后更是色香味具全,看得我口水都险些要流出来。

 

不过好景不长,我们含情脉脉的对视没能持续多久。证件照的杀伤力实在太大,他盯着我看了一会突然又大笑出声,气得我追着他又是一通猛捶。要不是他裹在被子里就露出个脑袋的模样太过可爱,以及看在他一直都让着我的份上,我两今晚必定有一个会进床头柜。

 

当然,话是这么说,要是他真的认真起来,就算再来两个我,也是打不过的。例如现在,我都准备要睡觉了,结果他非得说运动过了,要重新洗个澡才能睡觉。

 

我认真的盯着他看了很久,又在空气中闻了闻。

 

“你有出汗么?”

 

“没有啊。”他说得可骄傲了。

 

我皱起眉:“那是我出汗了?”

 

他伸手摸了摸我的脖子:“也没有。”

 

“那你洗什么?”

 

面对我的瞪视,他义正严辞得说了一句“情趣”,然后就扛米袋子似的把我带去了浴室。一路上我心如小鹿乱撞,然后跟他在浴室打起了水仗。

 

等换上干净衣服重新躺回床上,我已经累得哈欠连天,他居然还兴致勃勃得想要跟我聊聊风花雪月和明天的车。

 

付丧神体力都这么好的吗?

 

我伸手拍了拍他的胳膊算是跟他道了晚安,然后就感觉手指被他的轻轻勾住。

 

我跟他睡觉其实都是仰面朝天的躺尸姿势。但是第一次睡在一起时互相都想要配合对方,所以选择了相拥而眠,结果被热醒。

 

那一天的场景其实和今晚很像,我们十分默契的下床洗澡,等重新躺好后便恢复本性一左一右朝天躺好。但我觉得这样睡觉一点也不情侣,便想要去握他的手,我的手刚刚动起来,他的便也朝我这摸索过来。也就是这个时候,我确定了一件事。

 

鹤丸国永一直都在配合和迁就我。从幼稚的枕头大战到勾着手指睡觉,甚至手合的时候都会故意放水。

 

不过那时候他放水是有所求的,例如输了就要给我当一个月近侍这种,而且每次都演得特别用力,好让我一看就知道他放的水能养条鲸鱼。结果就是,我气的不行,越发勤学苦练(当然,还是打不过他)倒是有了十足的进步。我怀疑,他其实早已看穿我的本质,如果他换一种方法来跟我相处,以我这个狗脾气,我们的关系肯定会跟现在截然不同。

 

都说付出应该是双方的,然而我跟鹤丸国永在床上做过最激烈的运动居然是枕头大战。我觉得这不行,于是越发坚定了要带他回现世开车的念头。

 

我在脑海里规划着明天的行程,沉沉睡去。

 

 

由于这次去的是我在现世的家,所以我和他连换洗衣物都不用带。我让他在院子里等着,自己则跑去小仓库,将我那十成新的宝贝摩托车献宝似的推了出去。推到一半的时候,我突然被一抹白色所吸引,停下了脚步。

 

我和他来得早,雾气刚散去没多久。他站在尚有绿意的院子里,他偏头看向街道尽头的朦胧山影,风拂过他一头银白的发丝,那双金瞳中正好映出了初升的朝阳。

 

这让我想起了对他无数个心动一刻的其中一个。

 

尘烟四起的古战场上,空气中还残存着大战过后的硝烟味。那时候我被沙子迷住了眼睛,正在迎风流泪,一片突兀的白色突然闯进我模糊的视野中。起初只是小小一片,等我被他拉上马背后,这颜色就充斥了我的整个眼瞳。

 

白色是最无垢的,同样也是最百搭的颜色。我一直觉得,鹤丸国永就像是不会染上其他颜色的白,在完美融入周围世界的同时又跟一切都有着泾渭分明的界线。然而,在拉我上马时,我身上有灰和泥土甚至还沾到了敌军的血,也都一起被带进了他的白色之中。

 

此刻,他听到动静后,立刻朝我这里跑来,绕到伸手身后帮我扶住车把。他人比我高,手比我长,以他的视线来看应该只是很单纯的帮我搭了把手,但我透过后视镜,见到的却是那片白色将我轻柔包裹的画面。

 

等把车停稳,鹤丸国永在今日座驾周围绕了一圈,闪闪亮的车身上倒映出了他的模样。

 

这刀就算到了现世也是一身白。现在是秋天,空气已经中已经带上了些许凉意,他穿着胸前印有红色双感叹号的连帽衫,双手插兜,摆了个帅气的pose,斜斜倚在车边。这模样仿佛一会是他带我去兜风,而不是我带他去。

 

我一想象之后120迈的时速会让他拥有怎样的表情,心情就止不住的愉快起来。

 

 

我的计划是完美无缺的,奈何造化弄人。我摩托车的年龄不到九十九岁,自然不会为自己加油。

 

我看了眼比我的欧气还要空的油箱,对鹤丸国永露出了掐媚的笑容,我说几条街外就有个加油站,要不我们先推过去加个油呗。

 

鹤丸国永看了看摩托,确切的说是摩托的表盘,又看了看我,仿佛洞悉一切的神情让我一阵心虚。

 

“这个车速是不是很快?”他摸着下巴,认真问道,“从这里开到山上要一个小时吗?”

 

我默默摇头,跟他说,我们是去高速,不上山。

 

他长长的噢了一声,从充满了音调变化的尾音,我听出了些许失望的味道。

 

“那这样吧!我——”我正想说加满了油去爬山,就见他在院子里看了一圈,眼睛一亮,几乎在同时兴奋道。

 

“我们骑那个吧?”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我看到了一辆老式自行车。车篓里收集了不知道几个季节的落叶,坐垫和后座上也都盖了厚厚的灰。

 

我挑了挑眉毛,这是我表达【也不是不行】的小动作。鹤丸国永见了后立刻把水管接上龙头,伸手捏住水管头,然后将龙头拧到最大。

 

一时间,我的惊呼和他的笑声,从水管中喷洒出的水以及飞溅在空中的每一滴水珠,一切都仿佛被无限放慢。水珠在空中划出一道道晶莹的轨迹,每一颗中都映着我们的模样,随着水雾中隐隐出现的小彩虹,快乐在这里做了乘法,一切欢愉都被无限放大。

 

等冲刷干净,那辆老自行车就像是迎接新的使命那般,漆黑的车身泛出了好看的光。

 

他是第一次骑自行车,长腿一跨就坐了上去,他本来想让我坐在车前的横杆上,我婉转的表达了这样太硌,然后侧身坐上后座。

 

 

付丧神可能在某些方面真的是天赋异禀,鹤丸国永第一次开车,哦不,第一次骑车,在最初晃荡了两下后,已经抓住了诀窍。他在正式出发前还响了下车铃,特别有仪式感的清了清嗓子,跟出阵似的,意气风发道:“你就尽管放心交给我吧!”

 

说完一踩踏板,在尖细的鸟鸣声中朝着远处的矮山而去。

 

现在时间尚早,两边的店铺大多没有开门,街上的行人也不多。在风和信号灯的提示音中,我听到车轮压过地面上细小的凹凸不平处,石桥下水声潺潺,还有由远至近的、仿佛是铁块不断撞击路面的声音,叮铃哐当响个不停。

 

等靠近了,发现那是一辆小电瓶。小电瓶后备箱的绑带松了,车主带着耳机没有发现,于是绑带末端的小铁钩就像是两只小兔子一样茫然无助得跟在车轮后面夺路狂奔。

 

鹤丸国永跟在小电瓶后面骑了一段,在岔口拐弯时还颇为不舍得盯着看了好一会。我不知道他是觉得那个小车比较稀奇,还是单纯觉得车后面弄出点响来很好玩。应该不会是前者,我的摩托难道不帅么哼。

 

不过,他要只是单纯的想要听个响,我倒有办法。

 

在某年某月某个清晨,以孵蛋为灵感,我突然起了孵付丧神的念头。俗话说得好,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于是我从锻刀房里挑了块合眼缘、正好可以揣进兜里的玉钢。这块玉钢我一直随身带着,这次来休假也是。

 

我把玉钢掏出来,用灵力凝出线,捆起来往后面一丢。不过这声音没有之前的小铁钩清脆,笨重又滑稽。

 

我一听就笑了起来,更别说五感更加敏锐的付丧神。

 

鹤丸国永笑的比我厉害,连带着我环在他腰上的胳膊也一起抖啊抖。他是知道这个育成计划的,他调侃道:“以后用这块玉钢锻出来的刀可别是个秃头。”

 

我哼了一声,十分不屑。所谓物似主人型,这玉钢跟了我这么久,很多地方自然也会随我,必然是会拥有一头茂密柔顺的发。而且我有时也会借着各种名义让鹤丸帮忙“照看”下玉钢,说不定就能遗传到他的颜值呢。

 

虽然这听上去跟养孩子的似的,我也的确是这么盘算的,但这个不能说出来,我还是要面子的。虽然我觉得,通透如他,应该早就get到了这层意思。

 

我清了清嗓子:“放心吧,这个付丧神一定会跟我一样可爱动人、”

 

他咦了一声:“跟我一样帅气不是更好吗?”

 

看吧。

 

我笑着搂紧了他的腰,自行车正好一个拐弯,骑上山路。

 

 

这时候太阳已经升高了,我将脑袋靠上他的后背,闭上双眼,阳光透过树叶在眼皮上投下一个又一个不规则的光点。

 

鹤丸国永的车技很好,我可以放心将一切都交给他,就像是每一次惊心动魄的战斗,似乎只要待在他身边,周围的喧嚣和一切不安都会渐渐沉淀下来。

 

此刻,我的耳边是他沉稳有力的心跳,脸颊和手臂中都充满了他的温度和气息,万籁有声的世界之中,渐渐只剩下我和他。

 

他骑得很慢,而这段路很长,要是时间没有分界,我想他会一直一直骑下去。从云霞由紫变红,从早春的山樱到初雪后的素白,再从我们的时间到他的时间之中。

 

这一瞬间,我们之间就像是有某种默契一样,他不急,我也不催。快到山顶时,他突然停了下来,转头问我:“一会就到了,你坐到前面来吧。”

 

我没有拒绝的理由,便坐到车前的横杆上。同样的景色映入我们的眼中,他载着我一路骑到山顶,透过层叠的枝叶看着下方的城市渐渐苏醒。

 

我很自恋的觉得,以他这种匀速运动的实力,一定可以将自行车骑出小电瓶的速度,但却为了跟我多待会所以故意骑的很慢。但若我直接说出来,一定会被揉着脑袋说“破坏气氛”。

 

回去的路基本都是下坡,他依旧骑的很慢,而我也一直都坐在前面,看着他霜雪般的白发和睫毛被一点点染上黄昏的暖意,看着他金瞳之中映出所有的景色,以及在所有景色之前、最靠近他的我。

 

我想,要不是为了交通安全,我会忍不住去吻他。

 

 

后来,回到家后,我突然又记起了此行的目的,于是瞒着他给摩托车加了油,准备来个夜场,这次我来载他。

 

但是等我找到鹤丸国永时,他靠在沙发上睡着了,这让我想到了很久之前的一个午后,

 

他在写到一半的文书上趴着睡觉,身上还披着原本挂在椅背上我的粉色羽织。那时候屋外的小鸟叽叽喳喳叫个不停,我怕吵醒了他,就抓了一把小米洒去外面,手臂挥到一半,就被抱住了腰。

 

羽织从他肩上滑落,软趴趴落在地上。他的脑袋轻轻贴在我的胸腹间,白色的发丝翘起,摩擦着我的衣服。我的掌心落上了几只飞来啄食的小鸟,我扑通乱跳的心则落进了他抬眸向看我的金色眼瞳。

 

现在也是一样,我一靠近,他便醒了过来,十分自然得冲我张开双臂。我伸手抱了上去,将唇压上他的。

 

我亲吻着他,或是他亲吻着我,等情到浓时,他突然停了下来,将手伸进我的衣服,摸出了那块玉钢。

 

“孩子在场,是不是不太好。”

 

我想了想:“横竖是要当太刀的,要不把灯关了吧。”

 

“我的父慈子孝天伦之乐啊。”他笑着叹了口气,而后瞄准电灯开关,将石头丢了过去。

 

黑暗中我们无比清晰的感受到了彼此的温度,一时间只有越发粗重的喘息声和在体内不断攀升、燃烧的欲望。

 

 

至于那块玉钢到底会被锻成什么样的刀,长得什么样,性格会如何,这些都是以后的事了。在这个夜晚,在即将来到的黎明和每个今天我都会和鹤丸国永一起度过,这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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